一、选聘方式、数量和范围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长治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聘10名社会监督员。其中,参保人员5名,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5名。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均应正常参保、缴费,无欠费。
二、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
三、报名条件
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二)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熟悉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有医疗卫生、药品监督、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自愿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四、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二)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解释工作;
(五)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六)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可通过登陆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hangzhi.gov.cn/)查阅《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下载《长治市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将该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czsybjhk@126.com。咨询电话:0355-2031531。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长治市医保局将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
七、聘请期限
长治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聘期内因本人原因不适宜担任社会监督员的,予以解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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