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委培生和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条件、身体条件,无残疾;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六)不能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在读学生不能报考(在读学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41个,均为医师岗位。其中,黎城县人民医院29个,黎城县中医院1个,黎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个,黎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附件《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附件:《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x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长治市医学院校园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7月16日9:00—17:00
报名地点:长治医学院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要求
考生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可兼报),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
考生仔细阅读并填写《考生诚信承诺书》、《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笔试)、聘用资格。
考生所需提交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籍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①不得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②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核考生所提交的资料是否与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相符。报名及资格审核通过的由审核人当场签名确认,对审核未通过的给予说明理由。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7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成绩至少要达到80分,否则不可进入体检环节。
报名工作结束后,面试环节开始前,若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5:1,领导组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实际确定是否进行笔试。
面试(或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采用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奖惩、个人综合素质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事业编制;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限10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借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成立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组。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对本次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方案由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以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lc.gov.cn)发布为准。面试时间、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和政审、公示等相关信息均会提前在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告。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黎城县民政和人社局。
招聘咨询电话: 0355-8595562
附件:《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x
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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