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反映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来信地址:长治市英雄南路紫坊巷2号人事科邮 编:046000邮 箱:zyfyjjjc@163.com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0355-3018114 人事科0355-3018072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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