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现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治市脑病院士工作站,全国直肠癌流行病普查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单位,山西省中医药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山西省“九针疗法长治传承基地”,长治市“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门诊中医诊疗定点医院,长治市医体融合中医运动康复干预中心,长治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山西省康复和中医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
医院开放床位530张,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单位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3个,省级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7个,市级重点专科2个。为满足医院快速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求,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坚持公开招考、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1、本次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为21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长治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2、招聘公告统一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长治市中医医院网站、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发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3.符合《附件1:长治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均称《简章》)中各岗位要求;4.以下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尚未结束人员。2024年1月17日08:00—2024年2月7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采取线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czszyyrsk0355@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3.本人手写签字的《附件2:人才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附件3:长治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纸质版;一旦签字确认,不得更改。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粘贴在人才信息登记表的相应位置);7.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8.按照《简章》(见附件1)中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投递至czszyyrsk0355@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一栏内请按照 “姓名+岗位序号+毕业专业”的格式填写。请求职者勿重复投递。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邮箱提交报考信息后需随时关注邮箱里的反馈信息,以便确认是否报考成功。1.考生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比例小于等于1:3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3.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会在长治市中医医院官网和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2. 能力测试完毕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提交资格初审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将取消复审资格。1.体检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需经我院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4.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考察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两次。考察考核由我院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长治市中医医院官网和长治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1.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工资待遇按照同等在编人员对待,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长治市中医医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