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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原长治市社会福利院)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4-07-04

长治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福利福利科(原长治市社会福利院),是我市唯一一所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隶属长治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社会“三无”人员、弃婴弃儿、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的接收和养育工作;负责对寄养家庭的审核、签订寄养协议并实施有效评估;负责对国内收养家庭的材料审核、走访,对国外收养儿童信息及材料上报、更新,办理交接等相关手续;负责帮扶“三无人员”实施就业和申请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负责供养全市“特困”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应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爱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病史,能适应轮班工作制及夜班;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及人数
1.护理员10名。女,25-50岁,高中以上学历,1-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适应白晚班倒班。
2.厨师2名。男,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持有厨师证,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有效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正常工作日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长治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社会福利科(原市福利院)。
3.报名咨询电话:0355-2195200
(二)体检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须进行核酸和常规项目检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第二名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长治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四、工作地点与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均在长治市紫金东街363号长治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原市社会福利院)。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我单位合同工薪酬制度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交五险。


长治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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