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征集2024年
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附件2:《个人申请就业见习办理流程》.wps
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机会。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人/月,见习单位可按月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标准60%,剩余部分由各见习单位自行承担。
2、见习人员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见习单位可获得每份保险240元的保费补贴。
3、见习人员在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期间除见习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不得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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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355-3552819
来源: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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