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太原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5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确保各项公安工作高质效开展,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经太原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本次计划招聘5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太原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11月13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11月13日至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2)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户籍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岗位表》中的文化程度要求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国家承认的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及其他国民教育。报考者毕业证书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面向退役军人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以上,但须在招聘后的首个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岗位分配。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聘为辅警的或已经发布聘用公示的,不予聘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报考,需原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http://rsks.rsj.taiyuan.gov.cn/)。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在规定期间内,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审查的,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岗位。报考者因误报、漏报信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含复审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1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2:1的,将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2:1;如计划聘用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该岗位予以取消。报名者所报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参考报名初审反馈意见,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9:00至15:00。改报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4年11月26日2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因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它岗位的报考者,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预留的联系方式应确保畅通,如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退役军人岗位、警察院校毕业生岗位单列,不限定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11月2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者予以退费。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相关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提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于2024年12月9日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需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若2人或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以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布的招考信息为准。报考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指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天公布,确定入围名单后进行公示。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者考试成绩。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1.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参加。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含本人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认证信息,其中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2.符合报考条件的已就业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退役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4.报考者系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者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选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有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布信息为准。面试成绩当日公布。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环节后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加20分。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2名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从该岗位取得总成绩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指定二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报考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岗位)执行。其中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检结果不合格需复检的,在体检后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聘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政治考察由公安机关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经岗前培训合格,公安机关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安工作性质特殊,因工作需要新聘用辅警应服从岗位调配,拒不服从岗位调配导致在试用期无法完成考核的,按不合格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存放,便于签订劳动合同后核查、转递。如因聘用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导致人事档案无法有效转接的,责任自负。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适时组织递补,递补期间招聘主要政策和相关资格条件、标准要求等保持不变。递补。在首次聘用公示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补充聘用。因招聘辅警离职,出现相同单位同类岗位空缺的,自此次招聘首次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含公示期)1年内,在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等,考察合格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递补和补充聘用的报考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应诚信参考应聘。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辅导书籍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建议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太原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351-6570242关于报名技术、准考证打印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351-4227808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附件:1.太原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024年度运城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952人公告
为全面保障全市公安机关监察勤务警力需求,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经报请省公安厅、市政府审批同意,运城市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2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运城市公安机关共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952名。其中,市公安局168名,13个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共78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运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7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须于2024年11月7日前取得)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5.截止2024年11月7日,户籍或生源地为运城市(含运城市13个县、市、区);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应聘后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信息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发布。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fj2024.ycrkb.com。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人事管理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考生可在报名登陆界面右下角,点击“查看报名情况”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6日12:00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审核和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2024年11月1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则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6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笔试之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按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须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携带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19日12:00前,前往运城市公安局429房间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享受减免考试费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80分钟(两科同时进行),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有作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具体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须提供印证材料。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未达3倍比例的,从同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对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待政策。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运城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市公安局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市公安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仅限一次。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运城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考生应诚信报考。体检、考察环节结束后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辅警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特别提示: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附件:运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