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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2023年专项招聘优秀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事业编制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3-09-21 被浏览:43次
按照省委、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部署安排,根据《长治市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长治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入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激励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经县委研究决定决定于2023年从全县星级较高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一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2名星级较高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视最终聘用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所在乡镇进行确定。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各乡镇经县委组织部登记备案且在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县委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报名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农村党组织书记应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书记应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主干5年以上。

6.2023年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评定结果为2星级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专项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专项招聘,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以及《长治市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长治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由长子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总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长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zi.gov.cn)公开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长子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经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具体流程为:

1本人提出申请。发布公告后符合报名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于招聘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所在乡镇服务中心党委提出申请,提交《长子县2023年专项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推荐。乡镇服务中心党委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召开党委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通过后,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意见并盖章,向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上报推荐人员《报名表》和年龄、学历等印证资料,以及党委班子会议记录。

(3资格审查。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对乡镇服务中心党委推荐的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经历、星级等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开展资格联审工作,确保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书面通知

3.业绩考核

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业绩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近5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业绩考核满分为100分,由业绩考核小组,对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近5年工作实绩进行总体评价。业绩考核采用资料申报、实地走访座谈、查看资料、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农村(社区)党建、网格治理、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量化评分,作为业绩考核成绩。业绩考核具体程序由县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业绩考核程序如下:

①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资格审查后,于3个工作日内如实填报《考核评分申报表》一式三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乡镇党委要对《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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