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青年见习人员。本次共征集到9个单位,29个岗位。其中:党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6个;私营企业2个。2、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范围从《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115号)中明确的“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机会。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人/月,见习单位可按月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标准60%,剩余部分由各见习单位自行承担。2、见习人员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见习单位可获得每份保险240元的保费补贴。3、见习人员在享受就业见习补贴期间除见习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不得参加任何社会保险。(一)报名途径:有意者请自行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26.86.218:8099/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点击“个人服务”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附件2:个人申请就业见习办理流程》1、申请注册见习人员之前需先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具体操作流程:线上: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求职登记申请→个人用户登录→根据提示内容上传资料;线下: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两寸照片一张(不限底色),小于50KB电子照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理。2、见习人员申请注册时意向见习单位(岗位)为市本级,在“业务办理归属地”一栏时务必选择山西省长治市市本级;3、见习人员申请注册起始日期2024.12.1----截止日期2025.11.30。附件1:2024年市本级第五批就业见习岗位.xls